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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视而可识,察而见意。”是“事”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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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-28 12:47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指事的书法,在《说文》中,指的符号性很容易理解。什么是“事”。事是“职也”,从史。但到具体字的时候依然很难区分。

我认为在从某从某的典型会意中,从后面是在字的组合中承接的上一个字义。所以当指是符号很容易理解时,“事”就是从某那个单一字义的符号。
例:上,下,这里指符都是,“丨”。而事符就很明确是“一”。上下从一。字义上下是在一个“一”的平面以上或以下。
例:天  从一大。这里理解为用一指大。这里只有一个从,从的后面只有一个字义的承接就是大(的头部,用文字取部分文意是一字多义的主要原因不详述)。而一是指符。
这里再次分析书法“指事”,其中指符很容易理解,重点说解了什么是“事”,这个“事”有主要一部分是“视而可识,察而见意。”在指事的定义中的“意”。而指符更应理解为“视”“察”“指”等的动作。
补充说明,视而可识,的识。也是事。那么指事中指是多动作,事是识和意。但什么是识?什么是意?比如识上下,识方位。识头部。比识更多含义的是意?圣人立像以尽意。事“意”还是可以作为一种主要的整体指事字意。
事“意”成事意,由指符和从属组成。所以理解指符以外的其他部分,理解为从属更准确。这里从属还不能尽意。是组成字的一部分。是事因,事源,事起,事由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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