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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比类合谊,谈叠字的指事特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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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-18 22:37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在说文解字中有很多叠字,如:艸,珏等
相同的两个文重叠。这个在分类中很多人分成了会意字。
而我的观点认为,这个结构更接近指事或象形,在象学上看指事更合理一些,而不是会意。
我们说会意:比类合谊,以见指挥。
所以在两个部分组成会意字的时候要满足比类的特点,也就是非相同类别,而叠字有很明确的相同类别。所以把叠字分类到会意中是需要很充分的证据说明才可以,其中就要说明相同的文是两类,才可以推翻我的判断,没有更充分的证据说明我认为应分类到指事中。再说一下不是象形的理由,因为通常叠字表示的是概数景象。很少会说就是两根屮。比如:林
中国人的文学思维还是很难让人理解的。比如,“我家门前有两棵树,其中一棵是枣树,另一棵也是枣树。”,对于一个叙事,“我家门前有两棵树,”,还是可以这样说的“叙事”。视而可识,察而见意。真的是“两棵”!“相同的树”。
所以我认为叠字大多是象形兼指事
希望这个证明方法您能理解,就像“易解文字”一样有太多的理论内容,让您无法理解,但每一个理论内容我们尽量做到严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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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出处: 诚手之路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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